3.面试
(1)面试内容
高中教师岗位(不含高中体育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高中学科教材。试教时准备40分钟,试讲片段课,试讲时长15分钟。
高中体育、初中体育、初中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质项目及其所学专项。
幼儿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试讲相关教材(片段课)(试教过程中综合展示舞蹈、弹唱、绘画、语言表达四项技能)。准备40分钟,试讲时长共计15分钟。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和排名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成绩合成
高中教师岗位、初中体育教师岗位、初中美术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只考笔试一项的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所有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3位按四舍五入计入。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笔试和面试两项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只考笔试一项的岗位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排名。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笔试和面试两项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只考笔试一项的岗位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常宁教育政务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常宁市纪委、人社等部门的监督下在有资质的医院组织实施。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常宁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不予聘用。凡因考核不合格的,没有被聘用的岗位计划从报考同一类别学科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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