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全国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建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设有软件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商学院、药学院、陶瓷设计学院、人文与音乐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形成了以轻工信息技术、轻工设计艺术、轻工装备技术为特色品牌,轻工商贸服务、生物医药为支撑的结构合理、优势明显的专业体系。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以及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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