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高中教师岗位、初中体育教师岗位、初中美术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初中教师(不含初中体育、初中美术教师)、小学教师岗位考试为笔试一项。
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1:3,不足比例的个别岗位经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但不得低于1:2的比例。
1.笔试
(1)笔试内容
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一套卷)。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占90%:①普通高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高中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专业知识为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一套卷)。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高中知识,难度相当于学业水平考试,占90%。
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一):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一套卷)。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占90%:①小学教师(一)A岗位(不限专业类)专业知识为初中语文、数学知识;②小学教师(一)B岗位(英语专业类)专业知识为高中英语知识。
面向常宁户籍的2018年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招聘的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二):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一套卷)。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初中语文、数学知识,占90%。
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一套卷)。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卫生学知识,占90%。
(2)笔试时间
高中教师岗位:2018年6月23日
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2018年7月15日
(3)笔试地点: 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需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的面试对象;不需面试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的体检对象。
(2)资格复审时间:
高中教师岗位:另行通知
其他教师岗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地点: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一楼)
(4)资格复审内容:①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报考小学教师二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相关证件的原件;②考察仪表形象、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或不需面试岗位拟体检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1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对象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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