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关于规范落实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地方财政供养职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后战〔2015〕28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临武县民兵训练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临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wx.gov.cn/lwmh/),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临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wx.gov.cn/lwmh/)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好,自愿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热心人武工作;
3.身体、心理健康,具备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心理素质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退役军人(即在1982年7月2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 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临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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