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望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18名(具体职位详见附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年龄条件:38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放宽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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