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党员介绍信、近6个月的党员(费)证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若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本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邵阳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试讲。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能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基本素质、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应聘辅导员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30%、试讲占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思想政治教育等。
面试、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试讲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等能力;试讲以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邵阳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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