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宁乡市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3.选调范围、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岗位所需的要求如下表:
4.近五年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宁乡市内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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