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的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每个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咨询电话:0745-8830699,监督电话:0745-8852800(纪委监委),0745-8827641(人社局),0745-8826305(教育局)。
原标题:会同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职业中专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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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会同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职中教师计划与岗位表.xlsx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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