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发【2011】45号)及《吉首大学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公开招聘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18年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职称、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
(三)接收的硕士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应聘人员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博士,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专业或方向 | 学历学位 | 计划数 | 联系人 | |
事业编 | 劳动合同 | |||
土木工程、力学、建筑学 | 博士 | 7 | 电话:0744-8202072 联系人:(阳老师) 邮箱:829161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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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建筑设计/建筑历史 | 硕士及以上 | 2 |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或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登陆吉首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吉首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吉首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报名(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邮编: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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