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2018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手写签名,报考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前,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于6月23日在郴州教育信息网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24日下午17:00前到郴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6月25日将在郴州教育信息网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1)报考人员须提交签字确认的《2018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签订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同底)。
(2)凡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为郴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的(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特别提示:郴州市所属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须提供当地教育局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截至报名结束时,无法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郴州市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资格审查不合格。
(3)非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
(4)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进行补审。
(5)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7)。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国民教育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凡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政策解释。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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