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治安防范能力,确保全区社会政治稳定,湘潭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6名,安排在九华公安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条件、职位、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二)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的中国公民;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要求 |
1 | 基层辅警 | 24 | 男 | 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 日至2000年1月 1日出生) | 高中及以上 | 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
2 | 计算机技术员 | 1 | 男 | 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 日至2000年1月 1日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从事计算机维修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 |
3 | 文秘 | 1 | 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 1日至2000年1月 1日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 | |
男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因违法犯罪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的人员;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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