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06月 11 日—2018年06月 13 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720办公室(湘潭经开区金井路1号);咨询电话:52311578,许女士:18773296212,周女士:18073212008;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3张,另退伍人员提供退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时所填写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四、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最低可降低至1: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等基本常识性问题,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
五、面试
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占综合成绩50%。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能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年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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