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岳麓教育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3名。为认真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坚持德才兼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1.2018年应届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的2018年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
2.在职教师:曾有连续一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与报考岗位学段(高中教师可申报初中教师岗位)一致的全日制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经历(不含兼职经历),目前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从事与报考岗位学段(高中教师可申报初中教师岗位)一致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素质教育基地教师岗位:有连续一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目前仍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素质教育基地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特殊教育岗位:有连续一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目前仍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全日制中小学校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3.骨干教师:有连续三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目前仍在全日制普通中学从事与报考学段(高中教师可申报初中教师岗位)一致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3名,分岗位组织招聘(具体岗位及职数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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