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试教(含面试)
(1)试教(含面试)时间:7月22日(星期日)
(2)面试和试教同时进行。面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状况;试教主要测试考生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
(3)试教(含面试)地点和具体要求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19日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未按时参加试教(含面试)人员取消试教(含面试)资格。
(4)试教(含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线,试教(含面试)总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试教(含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含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根据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综合成绩相等时按试教(含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于7月23日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6.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替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及聘用资格,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试教(含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等时则按试教(含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结果、考察对象名单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7.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提交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试教(含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等时,则以试教(含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8.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考生与原单位需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而影响录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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