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方式和内容:事业单位职位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或60分。
3、成绩合成和排名规则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数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工作由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工作由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双牌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组织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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