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时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招考领导小组常设成员单位审核后方可报名。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7月5日至7月6日;领取准考证地点:双牌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3)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命题作文占40分,实行百分制。
(4)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出现末位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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