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卫计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的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条件及分配方式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术资格等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禁考限期内的人员,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本次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0名(其中乡镇卫生院74名,县直医疗卫生单位126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衡阳县乡镇卫生院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明细表》和《衡阳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三)分配方式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按岗位计划聘用;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依据个人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阳县委组织部、衡阳县人社局、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衡阳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6月8日8:00至6月12日18: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责。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6834049,6823238)。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能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4)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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