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长沙高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长人社发〔2011〕94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事管理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长人社发[2017]94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17年,长沙高新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3200亿元,财政收入突破100亿元,有各类企业18000多家。长沙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充分聚集优质教育资源,雅礼、师大附中、明德中学、湖南一师、博才纷纷与园区合作,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广泛认可。现诚邀各类优秀教师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初试、笔试、考核、考察等办法择优招聘。
三、招聘计划及程序
(一)招聘计划
注:毕业生1即年龄在35岁以下,达到相应学科要求学历的毕业生。
毕业生2即年龄在26岁以下,达到相应学科要求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全日制统招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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