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雇员4名、中级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市城乡规划局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高级雇员10-2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政府雇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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