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5日下午5:30分止,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官(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考湘西州公安局辅警招考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2张),现场测量身高。
2.现场报名地点:湘西州公安局7楼713、728办公室(乾州新区州公安局新办公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事先经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辅警相关基本条件和要求进行初核,初核合格后按相关要求如实填报资料,确认报名。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要与人社部门协商是否开考或者核减招聘计划。考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总分100分。法律基础知识占总分的60%,综合知识占总分的4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考试时间及地点:确认报名人员于 6月19日到湘西州公安局7楼7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月20日上午9 时进行笔试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际参考人数若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入围体检。如同一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末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中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体检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湘西州公安局网站。
(六)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州公安局调查核实,并明确作出可否聘用的结论。聘用人员确定3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人员正式办理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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