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止痛药使用四原则包括:
一、坚持口服用药。口服给药是最方便的给药途径,既经济又安全。口服给药占各种药物给药途径的80%以上。只有在口服给药无效或不适合口服给药的患者,才考虑用肠道外给药的办法。
二、按时给药。止痛药物要在血中维持一定的血浓度才能起到止痛的效果。例如,硫酸吗啡控释片(美菲康)口服后由胃肠道吸收,服后2~3小时血药浓度达到峰值,持续止痛效果可达12小时。因此,只要早晚各一次就可达到止痛要求。
三、按阶梯用药。疼痛按程度分级法分成4级,即0级为无痛;Ⅰ级为轻度疼痛,可忍受,能正常生活,睡眠不受干扰;Ⅱ级为中度疼痛,睡眠受到干扰;Ⅲ级为重度疼痛,不能忍受,睡眠受到严重干扰。Ⅰ级轻度疼痛选择非阿片类药物,Ⅱ级疼痛选用弱阿片类药物,Ⅲ级疼痛选用强阿片类药物。
四、个体化给药。每个病人对疼痛的耐受程度不同,对止痛药敏感性也不同,个体间存在较大差异。患者应根据实际情况试用,只要达到缓解疼痛的目的,即应视为最佳剂量。达到最佳疗效就应坚持下去。
最后,要密切观察及宣教,对用镇痛药患者要注意密切观察其反应,要将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告诉患者,其目的是使患者获得最佳疗效并减轻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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