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衡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260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衡阳市公安局协辅警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1、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公安分局巡逻辅警30名(限男性);
2、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公安分局留置辅警20名(男性10名,女性10名);
3、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公安分局巡逻辅警30名(限男性);
4、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公安分局留置辅警20名(男性10名,女性10名);
5、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公安分局巡逻辅警30名(限男性);
6、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公安分局留置辅警20名(男性10名,女性10名);
7、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公安分局巡逻辅警30名(限男性);
8、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公安分局留置辅警20名(男性10名,女性10名);
9、衡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辅警40名(限男性);
10、衡阳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监管辅警20名(限男性)。
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优先,女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五)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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