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长人社发〔2011〕94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第四医院对需增补的138名(实名制编制16人、编制备案制122人)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一经正式录用,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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