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成立于1985年,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与省人民政府毗邻。我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全国仅有的三所女子本科院校之一,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学校现有11个教学系部、27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9个省招生,在校学生万余人。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1、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2、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且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的专业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最高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聘人员需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国外、境外须有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应聘人员年龄
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若报考教师岗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实训教师岗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请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责任编辑(hnoffc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