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研究同意,2018年上半年桃江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身体健康,适应职位工作要求;
3. 应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本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副主任、主任医师职称;应聘其他医疗卫计单位及乡镇(中心)卫生院,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医师。其中:2015年前(含2015年)医学专业毕业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应聘医师类职位的执业注册类别、范围须与职位相符。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副主任、主任医师和应聘“其他医疗卫计单位及乡镇(中心)卫生院”的执业医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1
(三)其他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本县卫计系统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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