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健康祁阳”战略,加强我县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结合祁阳县实际,祁阳县卫计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公共卫生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70名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分配到镇街道卫生院工作(街道含社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热爱农村(县城社区)公共卫生工作。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公共卫生岗位工作职能的基本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允许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由学校出具有效证明。)
(四)本人自愿,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报名不予受理: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三)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过的。
(四)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五)其他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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