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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岗位信息
(一)招募计划
2018年全市“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为18名,其中湘潭县4名、湘乡市4名、韶山市2名、雨湖区8名。
(二)岗位信息
2018年全市招募岗位信息详见《湘潭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湘潭生源(参加高考时户籍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的2016、2017、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医学、师范等类毕业生。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但未列入招募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由县(市)区提出意见,报市“三支一扶”招募领导小组认定。
5.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支教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2)报考支医岗位须专业为“医学大类”,并要求在“三支一扶”服务期内(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规定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不予安置单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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