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其中教学人员2名、教学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学历要求
二、报考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2、报考教学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学辅助岗位除外),普通话等级达二乙(中学语文岗位为二甲),取得了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
4、报考教学岗位人员的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名称一致。
5、报考教学辅助人员(宣传专干)岗位的,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或以上的学历,专业为中文或是新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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