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人员编制由实名制改为备案制。我院通过县卫计委的审核,县政府同意。经费由单位自理,不纳入编制管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共6个,共11名。报考条件见《2018年宁远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120医师和医学影像医师32周岁以下、其余专业28周岁以下(即120医师和医学影像医师在1985年4月1日至2000年4月1日期间出生,其余专业在1989年4月1日至2000年4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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