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有本科学历,男性在35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达二乙及以上。
4、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应与本人高校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或专业相符(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等按照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教育局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同意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3月28日(星期三)17∶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登陆长沙市南雅中学教师招聘网(http://zhaopin.yali.hn.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学校将对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于3月25日-3月29日在教师招聘网站“考生中心”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自行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考试当天笔试结束后在学校阶梯教室进行资格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复审。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考核组成。
(一)笔试
1、笔试定于3月31日(星期六)上午8∶00在学校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2、笔试内容为各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中文字宣传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满分均为100分,考生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3、笔试成绩于当天19∶00在学校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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