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一中位于一代伟人毛泽东故里——湘潭县县城,北面湘江,南临天易,东傍金霞,西毗107国道,交通便利,距株洲、湘潭高铁站不到十五分钟车程。学校有71年的办学历史,是中国第四至第七届百强中学、湖南省首届魅力校园、湖南省示范性高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先进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省文明卫生单位,是湖南省首批同时荣膺清华、北大直荐学生资质的高级中学,是湖南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是国家“校园足球示范校”,教育教学质量领跑湘潭市十九年。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学习、生活与运动设施一应俱全,是一所现代化的全寄宿制学校。为了做好“卓越人才”的培养工作,经湘潭县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招聘教师19名,以充实、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9人。具体计划为: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3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1人。
招聘岗位详见《湘潭县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学历:2018届国家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年龄:本科毕业生为公历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为公历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报考语文科目的普通话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上标准,报考其它科目的普通话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教师资格证:在毕业前能获得报考相应学科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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