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于3月10日公布,3月22日开始报名,持续7天。笔试时间定在4月23日。今年湖南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7080名,其中省直党政群机关(含省垂直管理单位)876名、市县乡党政群机关4577名、法院系统674名、检察院系统433名、选调生520名。较去年相比,今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人数减少了154人。
今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如在职公务员不能报考,进一步扩大县以下基层公务员的招录,法检助理职位招录条件有变化等,下面中公教育老师就本次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为考生提供考试信息。
一、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能报考,“双通道”各负其责
往年,湖南不允许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今年,湖南省跟随国家政策风向标,改为“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3月10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其实就是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考试。省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湖南省直机关将每年公开遴选1至2次,也就是说以后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要通过遴选的渠道向上流动。这项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分工公务员“公开考录”和“公开遴选”两个制度的功能,公开招考面向体制外的社会考生,公开遴选面向体制内的在职公务员,“双通道”各行其道,各负其责,使公务员队伍结构更加均衡合理。为此,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公开遴选实施办法。今后,省直机关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到两次公开遴选,畅通基层公务员向上级机关流动的通道,满足省直机关选人用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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