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2013年主要招录公安教育培训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所有职位的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一般安排在教学教辅或者管理岗位工作。
试用期公务员一般月工资(含津补贴)为2000元左右,一年试用期满转正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职并执行相应工资标准。单位不分配住房,但安排集体宿舍,在本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欢迎热爱公安教育事业的青年报考。
根据有关要求,湖南警察学院招录人员均需进行体能测评(人社部发〔2011〕48号),体检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1、毒品犯罪侦查教师职位:主要从事毒品犯罪侦查教学工作。
2、电子技术教师职位:主要从事电子技术教学工作。
3、痕迹学教师职位:主要从事痕迹学教学基工作。
4、刑法教师职位:主要从事刑法教学工作。
5、法理教师职位:主要从事法理教学工作。
6、警察战术教师职位:主要从事警察战术教学工作。
7、公安管理教师职位:主要从事公安管理教学工作。
8、政治学教师职位:主要从事政治学教学工作。
9、英语教师职位:主要从事英语教学工作。
10、数学教师职位:主要从事数学教学工作。
11、物理教师职位:主要从事物理教学工作。
12、信息安全教师职位:主要从事信息安全教学工作。
13、教务处工作人员职位:主要从事教学管理工作。
14、公安专业实验教师职位:主要从事计算机技术相关工作。
15、学生辅导教师职位:主要从事学生辅导教师工作。
16、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职位:主要从事教育技术摄影摄像等工作。
17、财务人员职位:主要从事学院财务工作。
湖南警察学院招录1至15个职位报名前须参加试教(职位16和职位17不要求试教),试教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1日,请考生报名前与学院人事处联系试教事宜。
联系电话0731-82791670,0731-8295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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