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1500元,不发放绩效奖金,不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5、签订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劳务派遣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6、解聘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月工资为1800元,每月另发放绩效奖金200元,绩效奖金按出勤考核绩效发放,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另外,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居民(农合)医保。
联系人:刘建伟(1387438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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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5名书记员公告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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