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选岗
按照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从宜章县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岗位。时间另行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县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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