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考核
(1)医、药、技岗位
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2)信息中心、建设办、事业发展部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专技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管理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4)技能操作、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人员。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以常规技能操作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5)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操作、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时间另行电话或微信通知。综合成绩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网站公示。
(五)试班与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相关科室试班3-5天。
有体检或试班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试班结果,经附属医院党委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备案。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聘期内享受本院合同制人员同等待遇。人事档案统一放湖南省卫计委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咨询电话:0731-85920166(附属医院人事科)
举报电话: 0731—85920160(附院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方案
附件下载:
1.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2018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2018年6月7日
责任编辑(hnoffcn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