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应达到于5:1以上(含5: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就核减岗位或延长招聘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
3、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双证缺其中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公布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之前放弃面试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表达能力、应对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
(五)体检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体检安排: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如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在天心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
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以及在入职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天心区发改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照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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