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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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3)

推荐: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2018-06-12 10:29:30 |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和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含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教育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不指定复习用书。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①应聘A1-A3、B1-B3岗位(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专业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思维能力、教育理念、业务素养、技能技巧、教学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②应聘C1-C5岗位(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试讲占60%):面试采取授课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课堂教学和统筹能力。

③应聘C6-C19岗位(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试讲占30%,技能操作占30%):面试采取授课试讲和技能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掌握能力、实践操作能力、课堂教学和统筹能力。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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